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喷淋系统的应用范围
第三章 喷淋水管的配管
箩四章 喷淋系统的流量
第五章 材料与安装
附图
图3.0.6-1 工艺塔水喷淋示意图
图3.0.6-2 卧式容器水喷淋示意图
图3.0.6-3 立式容器水喷淋示意图
图3.0.6-4 锥顶罐水喷淋示意图
图3.0.6-5 球罐水喷淋示意图
图3.0.6-6 机泵水喷淋示意图
图4.0.3 喷淋孔水流量图
图5.0.4-1 喷淋孔水的有效范围图
图5.0.4-2 喷淋孔布置示意图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本规定适用于工艺设备消防及降温喷淋最低限度的固定喷淋系统的设计。
第1.0.2条
本规定是工艺设备消防及降温喷淋配管设计的原则,如本规定和工程规定(或消防规范)有矛盾时,应以工程规定或规范为准。
第二章
水喷淋系统的应用范围
第2.0.1条
火灾可单独用水喷淋就能充分达到灭火目的的区域。
第2.0.2条
控制燃烧发展以便有一个适当的时间间隔,直到消防系统被启动。
第2.0.3条
冷却设备外层表面,减少设备热量吸收作用,保护工艺设备以防止火灾影响和预防产生危险压力。
第三章
喷淋水管的配管
第3.0.1条
消防及降温喷淋系统的用水,可由给水管网供给。而干管敷设可分地上和地下两种,装置区域内干管宜设置在地下。当干管地上敷设时,要布置在沿着主要道路且安全和易接近的位置。但严禁干管设置在管沟里。
第3.0.2条
喷淋水系统要采取防止因冻结而中断供水的措施。在任何情况下,干管敷设在地下时,要设置在冰冻线以下。
第3.0.3
条
喷淋水系统街区地下管要设置在距酸性或腐蚀性排水管的最小距离是2.5
米处,如果地方允许,喷淋水干管宜高出排水管0.5
米。
第3.0.4条
消防及降温喷淋管道应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分开设置,采用独立的消防及喷淋给水管道。且每根配水支管或配水管的直径不应小于25
毫米。
第3.0.5条
从干管引出的喷淋水支管不应有袋形管段。
第3.0.6条
需要进行消防及降温喷淋的设备,其喷淋管配置如图3.0.6-1
至图3.0.6-6
所示。
一、卧式容器的喷淋系统是由一个或多个轴向喷嘴(或喷孔)集管组成,预防措施也由水喷淋到上部表面来保证。如图3.0.6-2
所示。
二、园柱形立式容器装有若干个环形喷淋管。环的最大允许间距是3.6
米,较高环到容器顶部最大距离是2.7
米。为保证容器顶部和底部冷却,环形喷淋管上装喷嘴或采用喷淋孔形式。如图3.0.6-3
所示。
三、原则上,球罐的保护措施是顶部喷嘴要保证喷淋水覆盖人孔,底部有安装在球罐支柱结合面之下的喷嘴环,且喷嘴至球罐的最大距离为600
毫米。底部的喷淋环由支柱结合面以下的球体面积来确定。如图3.0.6-5
以示。
球罐顶部喷淋除采用溢流堰形式外,还可采用环形管喷淋孔形式。溢流堰形式多用于降温喷淋。
第四章
喷淋系统的流量。
第4.0.1条
为减少热量吸收继而阻止爆炸所需要的水流量是以设备的几何形状、体积以及设备安装为依据,液化石油气和与其类似物料的贮罐或工艺设备,其固定消防及降温系统喷淋强度为7
~10
升/分·米2
。
第4.0.2条
降温喷淋水面积按设备表面积1
/2
计。消防喷淋水面积按设备全表面计。
第4.0.3条
按图4.0.3
选择喷淋孔大小。喷淋孔直径最小为3.0
毫米。
第五章
材料与安装
第5.0.1条
所有管道要完全经得往在任何火灾情况下的临界情况。除有防腐要求时的水管需要用特殊衬里管道外,宜采用镀锌无缝钢管。
第5.0.2条
所有水喷淋喷嘴需用防腐材料,以便最大限度减少维修。因此,喷嘴应是不锈钢或铜合金材料。
第5.0.3条
一般选用在0.2MPa
压力下能有效喷淋的喷嘴。
第5.0.4条
喷嘴或喷淋孔应安装在距设备(或保护层)表面600
毫米之内。设备顶部和侧面喷淋孔宜设在朝下45
°的方位,如图5.0.4-2
所示。设备底部的喷淋孔宜设在朝上45
°。喷淋孔或喷嘴应布置在水所能覆盖的设备的位置上。喷淋孔水的有效范围如图5.0.4-1
所示。
第5.0.5条
在水喷淋系统的供水主管上应安装一个能脱除≥1.5
毫米杂质的筐式、“Y”型或自动清洗式过滤器。过滤器的有效面积最小应为连接管吸入面积的四倍。且过滤器要设置在易接近的区域。
第5.0.6条
除在水喷淋系统供水主管上设有自动或手动开启装置外,喷淋支管上不应有切断阀。在任何情况下,自动或手动开启装置应设在距喷淋设备较远的、火灾时操作人员易接近的区域。对于贮罐区应设在围堰外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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